不知從何時開始,只要是上班的日子,兩隻手臂上總有銀白色的粉末,而且愈來愈多。於是我懷疑公司天花板可能飄下什麼銀色物質,導致身上有不明成份的銀粉。但是天花板怎麼看都只有防火的塗料,也沒見有什麼銀色物質,後來也忘了這回事。
前幾天,才真的找到原因。原來,我身上的銀粉來自於小姊姊的銀色側背包,因為他的粉末極細,讓你幾乎察覺不出它會掉色。我真的誤會天花板很久了!
打卡鐘的事也是,因為一開始對和它對過時間,所以手機上的時間是準確的。某天,去打卡時發現打卡鐘竟比我的手機快2分鐘,心裡當時疑惑時間怎麼快了,過了幾天之後,它還是快了2分鐘,這次我忍不住又說了一次打卡鐘快了,結果同事拿出他的錶說沒有哇!我不信邪,打了117問標準時間,這下糗了,我又誤會打卡鐘了!
這兩件事告訴我一個教訓,沒有證據的情況下,別亂誣賴別人;看起再怎麼像事實的東西,沒有證據它終究不一定是事實;即便有了證據,沒有反覆求證,事實仍然可能是一團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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