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30, 2009

愛是無限大?

對「愛」有信仰的人,相信都不會懷疑「愛」的力量無限大。它可能讓罪犯改過自新,可能讓一個浪子變成痴情男,可能讓不孝子回歸家庭;但是,一個人的愛到底有多少呢?

在《僕人》一書裡提到「愛」是動詞,不是名詞,如果它是一種行為,那就必須配合時間與空間,在有限的時間裡分配愛情、親情、友情,看似很緊湊。但是,愛的動作有限,情意卻無限,也許朋友偶爾的一句問候語都會讓你感懷久久。

還記得在學生時代,有一年看著自己收到的生日禮,竟然就哭了出來,因為內心有很多感動,還寫了一封生日感想去復興電台給伍爺爺和劉姥姥(那時家裡的收音機調頻很難調整,忍受雜音是最輕微的,嚴重時還聽不到),當伍爺爺唸出我的信時,我還傻傻地想這封信怎麼那麼耳熟;雖然現在早不記得我寫了些什麼,但當時的感動,卻是過了這麼久還能感覺溫暖。

很多人視「愛情」最後變「親情」為理所當然,我覺得奇怪。親人是指在一個共同的生活環境中成長的人,就算沒有血緣關係,也應該是有共同語言的家人;然而,談戀愛的對象通常來自不同家庭、不同背景,甚至不同的價值觀,如果不是愛,怎會把兩個不相干的人湊一塊兒呢?婚姻生活或許會因為柴米油鹽的日子,消磨了雙方的愛情,但硬要拿親情來填補愛情的空缺,會不會是一種自我安慰呢?你和你的小孩,絶對是親情,但你和另一半,親情絶對是建立在愛情之上的。

好吧!或許這樣似乎太偏激,但我們仔細想想,人為什麼有外遇?不是為了戀愛的感官刺激嗎?愛情就像樹苗,不必怕長得太高大而爆筋,還可以照著雙方的意思塑形,若是和每天生活在一起的伴兒都沒時間培養愛情,那又是為了什麼結婚呢?如果是為了將來的親情而結婚,大可不必,我的親人還不夠多嗎?需要你來插一腳?所以,即便兩人之間的愛苗只有一毫米,也別輕易踐踏,一旦愛情沒了,親情也蕩然無存了。

愛是無限大?是的,愛是無限大,但並非大到讓你有好幾個情人、好幾個私生子;它擁有的是無限大的影響,而不是無限大的份量,嘴上說說的愛很好,但有行動的愛才是王道,而行動的愛要時間、要空間,「無限」建立在「有限」的基礎上,我喜歡這個想法。

題外話:伍爺爺和劉姥姥是指伍思凱和劉傑,兩人妙語如珠的對話,豐富了那時枯燥的讀書生活,後來因為我家這邊訊號不佳,中斷了幾次,再回去聽就已經聽不到這個單元。伍思凱從我學生時代以來就是我的偶像,而劉傑則是配音界中的偶像,最廣為人知的作品就是我最愛的卡通人物之一:工藤新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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